山东煤矿安监局强化事故调查报告审理
作者:事故调查处           发布时间:2015-02-27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日前山东煤矿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和调查报告质量,推进依法治安。
    《暂行规定》严格遵循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事故调查原则,紧密结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以及山东省煤矿实际,要求事故调查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对一般、较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审理和批复明确了规范要求,界定了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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