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监察分局四措并举强化执法文书制作使用
作者:鲁中监察分局           发布时间:2015-07-21

    鲁中监察分局认真贯彻省局党组关于提高“六个执法”能力的指示精神,要求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模板作为“铁规定”,必须做到“刚执行”,持续强化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将执法文书作为监察执法工作最有力的证据,做到文书制作合格、规范使用,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
    一是充分认识执法文书的重要性。组织全体同志参加了省局监察室到分局开展的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及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宣贯会,聆听了监察室两位同志做的专题讲座,就监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交流。接到省局监察室关于宣贯情况的总结及意见反馈后,分局立即组织专题传达学习,就反馈的意见逐条进行了贯彻落实。局长王思国要求,全体同志要进一步认识执法文书制作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按照省局执法文书规范模板进行制作,包括文书的格式、字体、字号、上承下接、编号、顺序、意见签署、签字等内容,建立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出现问题追究执法带队人主要责任,决不允许同样问题重复出现,扎实提高分局执法文书规范制作和使用水平。
    二是明确执法文书周点评内容。在建立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责任的基础上,为节省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分局每周五的监察执法分析会不再研究讨论执法文书制作格式的问题,如果格式出现问题直接追究监察组带队人责任,将重点放在点评研究笔录中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处理处罚是否到位等内容,要求各监察组在执法文书制作过程中必须做到格式规范、用词严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逐步提升监察执法质量。
    三是严格执行带队负责人制度。各监察组或专业组下矿监察时,带队负责人既是监察执法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执法文书制作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执法文书负主要责任。各监察组或专业组人员要分工负责,加大对电子执法终端的使用,对形成的检查笔录要做到逐人逐条审阅,在确认事实清楚、表述规范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处理意见,经带队负责人把关后,依法下达执法文书。
    四是建立月度通报制度。在分局按季度开展执法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执法文书的内部督查频率,实行月度抽查制,并建立执法文书月度通报制度。分局党政负责人对各监察组的执法文书开展抽查,局长每个月至少抽查1次,党总支书记每个月至少抽查2次,每月将抽查发现的问题通报一次,各监察组要对通报的问题进行书面汇报,在执法分析会上做出说明,对重复出现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扎实稳步地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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