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监察分局“裁定”与“宣贯”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安
作者:鲁中监察分局           发布时间:2016-03-30

    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的监督,按照《bt365网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案件公开裁定办法》规定,近日,鲁中监察分局在肥城市组织对山东新陶阳矿业公司涉嫌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及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案进行了公开裁定。同时,就《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对肥城片区煤矿企业进行了集中宣贯。
    为组织好这次公开裁定,分局成立了公开裁定小组,分局局长王思国任组长,执法一组相关同志为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案矿井外,邀请了肥城市煤炭监管部门、肥矿集团及周边8处煤矿企业负责人参加裁定会议。裁定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列举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拟行政处罚依据。煤矿当事人就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案件承办人员、煤矿当事人进行了质证。裁定小组在认真听取了煤矿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案件质证后,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山东煤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形成了公开裁定意见并当场公布。
    在公开裁定会议结束后,分局局长王思国局长就“两高司法解释”向参会人员进行了集中宣贯。宣贯以PPT课件的形式,对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两高司法解释”中重要条款和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了全面翔实的解读,结合分局辖区实际,针对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作了强调,提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公开裁定和集中宣贯会议结束后,与会的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同志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受益匪浅,在极大提升依法依规生产意识的基础上,对如何依法生产、履职尽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消除了一些过去存在的误读和盲区,回去之后,将层层组织好宣贯学习,使守法遵章意识到区队、进班组、到个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根基,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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